為適應鄭州新亞復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亞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優化干部隊伍和結構,引進專業管理人才,落實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根據《鄭州新亞復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新亞公司現開展經理層成員選聘工作,具體如下:
一、職位及職數
副總經理(生產) 1人
副總經理(技術) 1人
副總經理(質量) 1人
副總經理(綜合管理) 1人
二、選聘方式
公開競聘
三、選聘范圍
社會招聘
四、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執行黨和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踐行“兩個一以貫之”,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企業,具有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職業追求。
2.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自信,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勇于變革、開拓進取,市場感覺敏銳,善于捕捉商機、防控風險,持續推進企業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不斷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3.具有較強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掌握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法規,有國際視野、戰略思維、法治理念,有專業思維、專業素養、專業方法,懂經營、會管理、善決策,注重團結協作,善于組織協調,能夠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4.具有正確的業績觀,堅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公司發展戰略,堅持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正確處理當期效益與長遠發展的關系,勇擔當,善作為,有斗爭精神和斗爭本領,勤奮敬業,真抓實干,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企業全面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工作業績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嚴格遵紀守法,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謹慎用權,公私分明,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嚴守底線,廉潔從業。
(二)任職資格
1.具有累計10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或者相關的經濟、法律、黨群等工作經歷;
2.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滿3年的一般應當具備在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和副職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層級兩個或以上崗位任職的經歷;
4.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要求;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特別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破格選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重大專項、重大改革、市場開拓前沿、經營困難企業等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
2)重大專項、重大改革、市場開拓前沿、經營困難企業工作急需的;
3)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急需的;
4)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業績特別顯著。
破格選聘經理層成員,不得突破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第1、4、5項規定要求,不得越兩級選聘。
五、公開競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4月19日
報名方式:凡符合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采取個人自愿申請的辦法進行報名,填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1)并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長審核后,確定候選人員。
(三)候選人演講及評分
1.候選人演講內容重點圍繞目前所從事崗位的工作評價、對招聘崗位的認識及勝任情況、招聘成功后的工作打算等方面開展,演講及評分組織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小組負責實施,國機精工委派專人加強工作指導。
2.候選人演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成員、國機精工委派人員根據候選人演講情況打分,滿分100分。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長權重40%,組員權重30%,國機精工委派人員權重30%。
(四)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招聘候選人得分情況及崗位發展需要綜合考慮,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形成聘任意見,報國機精工黨委備案。
(五)組織考察
堅持實踐標準,注重精準識人,突出考察政治表現,全面考察人選素質、能力、業績和廉潔從業等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考察應當把握以下方面:
1.綜合運用個別談話、查閱工作資料、同人選面談等方式廣泛深入了解人選情況。
2.人選就本人廉潔從業情況作出說明,本企業黨組織對其廉潔從業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并由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或黨支部書記和紀檢委員)簽字。
3.就人選情況聽取國機精工紀委辦公室的意見,國機精工集團紀委書面反饋人選廉潔從業情況意見。
4.嚴格審核人選的干部人事檔案。
針對公司外部選聘不具備考察條件的人選,通過適當方式進行背景調查,認真審核人選出生時間、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履職經歷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質或者政治傾向、專業能力、工作業績、職業操守和廉潔從業等情況。
國機精工黨委在過程中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委派專人參加考察,掌握相關情況,加強工作指導。
(六)會議研究與公示
公示期5天(公示次日計算時間,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如公示無異議,按新亞公司章程規定流程聘用,納入新亞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簽訂《崗位聘任協議書》和《年度及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
六、考核評價
按照“鄭州新亞復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管理辦法”。
七、薪酬激勵
按照“鄭州新亞復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管理辦法”。
八、調整退出
(一)經理層成員有出現以下情形,經考核認定不適宜繼續任職的,應當中止任期、免去現職,不得以任期未滿為由繼續留任:
1.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未達到完成底線(低于70分)或者主要指標未達到完成底線(完成率低于70%)的;
2.連續兩年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不合格(低于80分)或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不合格(低于80分)的;
3. 年度綜合考核評價結果連續2次為基本稱職;年度/任期綜合考核評價結果為不稱職;
4.綜合考核評價結果較差,或評價得分連續2次排名末尾,經分析研判確屬不勝任或者不適宜擔任現職的;
5.對違規經營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負有責任的;
6.因違紀違法等其他原因,公司董事會認為不適合在該崗位繼續工作并經國機精工審核同意的。
因上述原因退出經營管理層的人員,退出后的崗位管理、薪酬待遇等按照“易崗易薪”的原則開展實施。
(二)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簽訂的崗位聘任協議有關條款,提前30日提出辭職申請。未經批準擅自離職、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責任。以下為不得辭職情形:
1.在涉及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崗位任職且不滿解密期的;
2.重要項目尚未完成,且必須由本人繼續完成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辭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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