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軸研所正式發布《洛陽軸承研究所有限公司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管理辦法》,標志軸研所全級次任期制、契約化改革進入實質性階段。
“科改示范行動”是繼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區域性綜改試驗”后的又一國企改革專項工程,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重要突破口。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是“科改示范行動”必選動作,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精神,深化市場化改革,健全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的重要舉措。
軸研所作為“科改示范行動”首批試點企業國機精工下屬的重點科技型企業,企業領導高度重視任期制和契約化改革工作。為激活企業高質量發展內在動力,扎實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3月,軸研所正式成立任期制、契約化改革推進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經過一個多月的艱苦努力,通過反復溝通、坦誠交流、嚴謹測算、模擬驗證,軸研所《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管理辦法》經由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通過,并經董事會審議批準,為企業全面推進實施任期制、契約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本次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契約化改革,涵蓋了軸研所經理層所有崗位,將通過簽訂《崗位聘任協議書》、《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和《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明確任職期限、崗位職責、權利義務、業績目標、薪酬待遇、退出規定、責任追究等內容;嚴格按照契約約定和企業有關業績考核的相關制度,開展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依據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結合評價結果等,確定薪酬,決定聘任(或解聘),強化剛性兌現。
下一步,軸研所將加快推進事業部、制造部門以及基層班組的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實現多層級全覆蓋,全面實行契約化管理。同時,還要加快探索實施市場化選人用人制度,建立與業績緊密關聯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選聘市場化、管理契約化、薪酬差異化、退出制度化。